关于开展2015/2016年实验室“一院一品”建设管理改革类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6-04-19

各单位: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实验室“一院一品”建设计划》(南理工〔2015176号)及《关于公布2015/2016年实验室“一院一品”资助项目立项的通知》,学校对33个建设管理改革类项目予以立项建设。根据项目申报建设周期安排,开展现场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形式

针对2015年实验室“一院一品”立项的自制仪器设备、科研成果转化教学、实验教材等三类项目,原则上建设周期为一年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建设周期为一年以上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二、有关要求

1.结题验收项目,各项目负责人应对照立项申请书里的建设周期和任务指标,填报“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报告”(见附件1),由所在中心及单位组织验收,并将验收报告于54前交国资处实验室建设管理科。

2.中期检查项目,各项目负责人应现场汇报项目执行进度,展示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学校将于59-11日对各实验中心相关项目进行现场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4.对因故未能按期完成预期目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提前提交项目延期申请。

5.对于成效显著的项目,学校将给予持续支持;对于进展缓慢或未启动的项目,将暂停或终止资助。

6.科研成果转化教学、自制仪器设备等项目产出的仪器设备,需印制“南京理工大学自制仪器设备”字样,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建档手续,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联系人:管宏宇         电话:84315832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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