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2017年实验室“一院一品”资助项目立项的通知

2016-08-26

各单位: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实验室“一院一品”建设计划》(南理工〔2015176号)及《关于开展2016/2017年实验室“一院一品”建设申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各单位组织申报、学院初审、专家评审,共确定对22个条件建设类项目、19个建设管理改革类项目予以立项,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建设项目

各学院应根据“一院一品”建设目标,进一步凝练整合,结合品牌专业建设等经费投入,科学统筹,按轻重缓急落实建设。同时要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提高建设进度和成效。

(二)建设管理改革类项目

项目执行周期原则上为1年以内,最长不超过2年,学校根据周期进行中期检查。对于进展成效显著的项目,学校给予持续支持,成果优先评奖评优;对于存在突出问题或未启动,进展缓慢的项目,学校将暂停或终止资助。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项目的,应提前提交项目延期申请。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备全相关资料后,向学院实验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学院对照项目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核,达到验收要求后,报学校组织验收。自制仪器设备类需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固定资产入账。

  (三)建设管理改革类项目经费管理

科研成果转化教学、自制仪器设备的项目经费分两次核拨,立项后划拨50%,中期检查通过后划拨余下的50%。项目经费仅用于硬件条件建设,凭经费本号到财务处计划科列支。实验教材类资助的项目统一到国资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列支。

(四)年度检查评估

每年年末学校将开展实验中心的年度检查评估,主要包括:(1)实验中心的运行与管理:含中心的制度建设、环境建设及运行管理情况等;(2)实验中心的建设与使用情况,包括实验平台的构建,对课内、课外的效益发挥和成果产出等;(3)实验中心开放情况:对校内外合作交流情况,实验中心开放日、学生夏令营等,课外开放取得的成果包括各类竞赛、师生成果等。

 

联系人:管宏宇    84315832   邮箱:njustguan@126.com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822

 

 

附件1

实验室“一院一品”条件建设

资助建设项目评审结果

序号

实验中心

项目类别

1

电子信息实验中心

2015年重点项目持续建设

2

自动化实验中心

2015年重点项目持续建设

3

工程训练中心

2015年重点项目持续建设

4

化学化工实验中心

2016年重点项目持续建设

5

物理实验中心

2016年重点项目持续建设

6

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中心

2017年重点项目

7

环境与生物工程实验中心

2017年重点项目

8

机械工程实验中心

一般项目

9

武器系统与工程实验中心

一般项目

10

航空宇航教学实验中心

一般项目

11

仪器科学与技术实验中心

一般项目

12

含能材料及安全实验中心

一般项目

13

电工电子实验中心

一般项目

1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实验中心

一般项目

15

经济管理实验中心

一般项目

16

能源与动力工程实验中心

一般项目

17

弹道与空气动力学实验中心

一般项目

18

设计艺术与传媒实验中心

一般项目

19

电气工程实验中心

一般项目

20

力学实验中心

一般项目

21

外语实验中心

一般项目

22

人文科学实验中心

一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