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6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5﹞16号)的文件要求,各学院和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高校实验室和仪器设备信息统计上报工作。为了保证在规定时间顺利完成数据的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1.贵重仪器设备表、实验中心基本情况表
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2.表格可从国资处网站“相关下载”版块下载,填写后通过邮件返回。Email:njustguan@126.com
二、相关要求
1.表格内各项数据请按照相应填表要求填写。
2.截止时间:各单位请于9月21日前将两个表格及时返回。
3.联系人:管宏宇; 84315832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5年9月6日